10月31日,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到在试点社区“为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
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中形成各种解读,成为大众热议话题。
住建部、民政部联合通知(住建部官网截图)
11月4日,四川省知名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表示,权威部门未第一时间对《通知》解释,造成了部分民众的误解,《通知》中提到的“食堂”只是对市场餐饮机构的补充,是对缺失的社会功能的填补。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实际上,由地方政府主导在社区建设食堂早有先例,且已良好运营多年。
两部门要求社区配建食堂、菜店,非全国推行“国营大食堂”
从住建部官网发布的《通知》来看,目的是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问题,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自2022年10月开始,进行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试点包括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四方面内容。
其中,引起大众关注的“食堂”问题,是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工作之一。除了食堂,《通知》还要求建设便利店、菜店、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除此之外,要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还要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住建部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知》考虑的是广大老百姓需要的日常设施,并非单独强调食堂,也没有要求一下子建设大批国营食堂,是在新建小区配建这些设施,如果老小区缺少空间,并不强求。
在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之外,《通知》还对老旧小区改造、燃气、水电、道路、社区健身等多方面工作作出要求,希望打造宜居生活环境;要求建设智慧物业、提高社区智能化水平,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居民归属感。
多地“社区食堂”已经营多年,老人就餐有补贴
实际上,由政府主导在社区开办食堂,已在多个省份出现并经营多年。北京、上海、辽宁、安徽、湖北等地的“社区食堂”“幸福食堂”曾多次被媒体报道过。
武汉市青山区光明社区的“社区好味到”食堂已开业6年。食堂是由青山区国资管理局下属企业投资建设,主要服务辖区周边的老人,解决“不方便家里做饭外边吃又太贵”的问题。
食堂提供了14种小碗菜,均价大概5元,最贵的只有8元,老人用餐享受9折优惠。对于腿脚不便无法出门的老人,有志愿者送餐上门,志愿者送餐三次可获得一张价值15元的奖励券。
食堂负责人介绍,食堂由政府的场地补助,菜品价格上尽量与成本平进平出,所以深受周边老人喜爱,一天能接待300多人,其中8成以上是老人。
汉阳区的琴台社区有60岁以上老人2100余人,夏冬季节老人们做饭难、吃饭难。2022年7月,社区的“幸福食堂”开张,60至79岁老人就餐享8折优惠,80岁以上老人就餐享6折优惠。这里的饭菜价格优惠,两荤一素的套餐折后最低9元。
专家:社区食堂是市场经营的补充,经营应遵循市场规律
四川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表示,此次社区食堂与此前的供销社相关传闻一样,因为权威部门未第一时间对新政策解释,造成自媒体、大众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和担忧。他认为,这种担忧可以理解,但社区食堂的定位是对市场餐饮机构的补充,是对缺失的社会功能的填补。
胡光伟说,社区食堂应坚持原本定位,在经营上遵循市场规律。“一方面老百姓确实有需求,政府调动资源满足这些需求,但需要掌握力度。比如,社会食堂有各种补助,菜品价格可以比周边便宜,但如果比正常市场价格低一半甚至更多,而铺设的点位过多,可能会挤占周边正常的经营,会形成垄断。”
胡光伟建议地方政府在社区食堂选址方面考虑实际,比如某片区域老人小孩较多,可以就餐的地方却少,或者某片区域就餐消费价格普遍偏高,可以开设社区食堂满足老人小孩群体平价就餐需求。
“另外,公众担心的食品安全、食品口味问题,也需要经营者、管理者重视。”胡光伟说,在遵守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把社区食堂投进正常的市场竞争中,有利于提升居民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