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进行通报,并对房山区22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通报显示,正宗兰州拉面、山西面馆、雯磊小吃店,由于分别存在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凉菜间内堆放杂物、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行为,均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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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炸串拌饼、曼玲粥铺、COCOJOANNA(城关店),由于分别存在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用具未能专用、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行为,均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此外,国金餐饮由于食品进货台账不健全的行为,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便民餐厅未取得小餐饮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被给予罚款0.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转载自北京商报,记者:赵述评 张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