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宴经营活动的食品安全如何管住、管好?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施行。
《办法》明确,家宴经营者的概念是指,应家宴举办者要求,为其提供家宴制作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其中,不包括上门帮厨(仅提供食品加工劳务)的行为人。
《办法》指出,家宴举办者自办家宴的(包括自己加工或找人帮厨),举办者对家宴食品安全负责。家宴举办者委托家宴经营者承办家宴的,由家宴举办者和家宴经营者对家宴食品安全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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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家宴经营者备案实行“一户一卡”原则,备案卡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家宴经营者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备案。
此外,家宴经营者需向举办地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接就餐100人/餐以上家宴的,还要同时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就餐人数300人/餐(含)以上或家宴经营者有不良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派执法人员指导。
本文转载自华龙网,记者:余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