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督检查活动。其中,通州区、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共查处11起使用假健康证的违法行为,11家涉嫌违法的餐饮服务单位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37名持有使用假证的餐饮服务人员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众所周知,健康证作为餐饮行业的“标配”证件,既是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有效证明,也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由此可见,健康证对于餐饮行业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健康凭证”,绝非可有可无,更不可随意使用假健康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餐饮从业人员却罔顾食品安全,竟然使用假健康证上岗。试想,作为一名餐饮从业人员,如果使用假健康证上岗,一旦其罹患某些疾病,就有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导致疾病传播,进而威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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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容造假。此次,北京市公安部门对37名使用假健康证的餐饮从业人员实行行拘处罚,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这些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也是对其他餐饮从业人员的警示和威慑。可以说,“使用假健康证被行拘”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打击餐饮从业人员“使用假健康证”行为,除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严惩之外,还需加强源头治理。一方面,把关要从严。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制定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招聘时应认真查验被聘用人员健康证明的真伪,不能只索取健康证或健康卡,严禁聘用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健康证明的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健康检查,承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责任,严禁组织所属从业人员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健康证明。
另一方面,监督要到位。食安委、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严监管、严督查,一旦发现存在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造假现象,就应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从而倒逼食品餐饮企业遵规守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员工持证上岗。
笔者相信,只要把关从严,监管到位,再辅以法律亮剑,就一定能有效防治餐饮从业人员“使用假健康证”等违法行为,从而确保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并切实守护好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本文转载自法治日报——法治网,作者: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