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太二酸菜鱼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这是继“酸菜鱼中吃出烟头”之后,太二酸菜鱼再次引发关注。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消费者余先生投诉,称其在太二杭州某门店用餐时,发现太二“老坛子酸菜鱼”菜单存在不同规格菜品未注明计量单位的现象,结合该菜品宣传图片所示鱼头个数与鱼肉净含量的实际差距,余先生质疑太二存在未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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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去太二,那天点了份土豪版,吃起来觉得鱼肉量小,就去问值班经理,结果被告知‘中份含2条鱼,每条1.5斤,大份含3条鱼,每条1斤,所以(中分和大份)鱼肉分量是一样的,只是多了一点配菜’。”
对于门店方面的解释,余先生表示不满,在他看来,老坛子酸菜鱼不同规格价格不同,且太二菜单配图上,三种规格分别展示1只鱼头、2只鱼头、3只鱼头,并标注食用人数,即暗示鱼肉分量不同。“如果中份和大份鱼肉分量一样,难道我多花60元就为了加点配菜?”余先生不解。
为了核实菜品规格及出餐标准,余先生查询太二小程序及门店菜单,发现以上点餐通道均未对“老坛子酸菜鱼”标注参考克重,据此,余先生以“未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为由,向太二提出退单诉求,但遭门店方面拒绝。门店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差评,其只能承诺自掏腰包将余先生所点酸菜鱼进行升级,但其余诉求无法满足。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针对菜品规格问题,太二所属广州太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回应称“太二统一要求菜品规格,严格要求门店落实并执行标准”,但并未就“老坛子酸菜鱼”规定克重给予明示。
对于消费者提出“太二存在未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的指控,公司则予以否认。公司称:太二已按《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菜单/小程序进行明码标价,标明了菜品名称、价格和计价单位,并在消费者结束用餐后出具结算单据,列出明细给予消费者。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紫晨分析称,商家应做到明码标价并且要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以上述投诉为例,既然同一道菜标注1-2人份和3-4人份,且3-4人份价格约是1-2人份的两倍,作为一般的理性消费者就会认为后者的内容及分量均是前者的两倍。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如果菜品价格随克重上涨,但主体食材却不同,那么商家就存在构成欺诈的可能性。
冯紫晨进一步解释道,因为商家已经符合以某种形式让消费者对其购买的食品内容陷入错误的认识,这就不再单单是标价格的问题,而是理性消费者正常情况下认为的其菜单所展现的食品内容与最终交付的食物内容不符的问题,因而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本文转载自炣燃科技,作者: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