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沧区一家餐饮店利用军徽标志和中国军人形象打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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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时,发现辖区一餐饮店在建军95周年之际,为了招揽生意,吸引消费者包括军人及家属,擅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及军人形象进行促销宣传,并将该促销宣传图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
执法人员表示,该餐饮店发布含有军徽及军人形象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发布广告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和尊严,不能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也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
本文转载自厦门晚报,记者:高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