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晓彤代言的天然呆奶茶,因特许经营纠纷被加盟商告上法庭,案件将于7月8日开庭。
6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原告处获得诉状。诉状显示,原告为获得区域合作资格,曾向“天然呆”商标所有者出资168万,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才发现对方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后开店半年间又亏损近百万元,现起诉对方欺诈并索赔168万。关晓彤作为代言人也被一并列入被告。同日,天然呆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关晓彤未参与公司经营。2021年,曾有媒体报道,不到一年时间,天然呆开店约200家,但北京、杭州等地均有加盟商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开店后生意一直不佳,亏损从数十万到百万元不等。
6月27日,天然呆官网仍有关晓彤大幅海报(天然呆官网截图)
加盟商起诉天然呆奶茶非法授权特许经营
6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称,加盟商起诉天然呆奶茶店非法开放特许经营权一案,将于7月8日开庭,#关晓彤 奶茶店#这一词条也随之登顶热搜,极目新闻记者随即联系上原告温州欧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欧歌公司”),并获得起诉状。
起诉状显示,此次案件类型为特许经营纠纷案。原告为欧歌公司,被告则有上海至丙品牌管理中心(下称“上海至丙”)、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成都天然呆”)和关晓彤三位。
起诉状称,因此前成都天然呆公司曾将中国境内的“天然呆”商标授权给了上海至丙公司。为获得温州市范围内的代理权,2020年12月31日,欧歌公司与上海至丙奇签署了《天然呆区域合作意向书》,并支付了158万代理款项和10万元定金。签署该意向书后,上海至丙不得许可他人在该区域内开展天然呆奶茶项目。
但签署合同后,原告发现上海至丙与成都天然呆就其实施的特许经营行为并未依法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且并未符合实施特许经营依法必须要满足的“两店一年”的条件。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但上海至丙成立于2020年9月8日,成都天然呆则成立于8月18日。这说明2020年12月31日与欧歌公司签署意向书时,两公司成立的时间都不超过半年。
现原告欧歌公司认为,被告两公司在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与欧歌公司签署区域合作意向书,属于违法经营。而在与欧歌公司签署意向书时,被告两公司也并未告知其自身没有特许经营许可权的事实,属于欺诈。
此外,欧歌公司还认为关晓彤在案涉虚假广告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已经与广告主共同构成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已经与被告两公司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合伙人关系,应当就两被告公司对原告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开店半年亏损近百万元
6月27日,欧歌公司法人包善荣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欧歌公司旗下的天然呆奶茶店于2021年4月24日开业,按照合同,店内所有设备、物料都应从总部采购,由总部外派人员布置店面。“但开业当天店内竟然没有收银机,外派员工仍要求正常开业。从总部采购的牛奶也有变质和临期的。”包善荣回忆。为此,开业之后包善荣开始调查上海至丙和成都天然呆的特许经营资质。
包善荣称,他此前花费168万元买下区域合作权,就是为了获得天然呆奶茶在温州市的独家代理权。但4月仅开设了一家奶茶店后,就因经营惨淡6个月后闭店。除了此前的代理款和定金,经营过程中的亏损已接近100万。
《电商》杂志2021年曾从其招商人员处了解到,自2020年12月开出首店后,天然呆已经在全国52个城市开出差不多200家门店,扩张步伐迅速。
但6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多位天然呆奶茶加盟商,其均表示目前业绩不佳。
极目新闻记者在武汉搜索发现,武汉市共有2家天然呆奶茶店,其中位于汉街的一家显示已关闭,另一家天然呆接电话的店员则称自己已离职,经营情况不清楚,但据他所知店内现在只剩一名员工。
东部一个二线城市的加盟商告诉极目新闻,他也曾于2021年交了45万加盟费,现开店将近一年时间,因生意惨淡已亏损110万。“虽然成本上涨,但为了提高店内订单量,产品定价已经降了三次。我跟公司反馈过这个问题,但是公司策略没有调整,运营人员还一直在变。”该加盟商表示。
在杭州滨江区开店的王先生则表示,2021年6月他加了12.8万元加盟费另花费12万买开店设备,今年3月底已经闭店,经营过程亏损超过70万元。
北京一加盟商也表示,自己曾于2021年开店10个月后以亏损105万惨淡收场,当时自己缴纳了30万的加盟费,如有其他人通过他加盟,他还可收取下家的加盟费。
成都天然呆称关晓彤未参与经营
6月27日中午,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声明称,该案件系特许经营纠纷,案件的受理和开庭审理是法院正常的工作流程。关晓彤女士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成都天然呆简介仍显示该品牌由天然呆公司携手关晓彤创立(图源:天眼查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就被起诉一事致电成都天然呆在天眼查上的注册电话,但对方称该号码为私人电话,不回答此事相关问题。
6月27日,成都天然呆在天眼查的资料仍显示该品牌是天然呆公司携手关晓彤创立,股权资料显示,该公司由关晓彤父亲关少曾间接持股35%。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5月,成都天然呆已因对外订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后,未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在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被成都市商务局罚款3万。2021年3月,天然呆还曾因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被成都市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
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后未及时备案被罚款3万元(图源:天眼查截图)
欧歌公司代理律师包新东表示,此前欧歌公司与上海至丙签署了《天然呆区域合作意向书》,现未实现合同目的,因此此次起诉要求返还包括代理款和定金在内的所有费用。
关于关晓彤在此事中应承担的责任,此前有律师对媒体分析称,如关晓彤并非合同主体,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这起纠纷中关晓彤不是必然要承担责任。考虑到关晓彤父亲间接持股该公司,其收益将会受此次合同纠纷影响。在过往类似的案例中,加盟商往往因为有明星加持对开店有较高的期望值。建议加盟商日后在加盟前对品牌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清楚明星在品牌里所占的权重,到底是简单的代言人,还是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品牌的经营管理。
6月27日成都天然呆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关晓彤未参与公司经营(图源:天然呆官方微博截图)
对此,包新东称:“需要开庭进一步调查关晓彤是否收取天然呆公司代言奶茶店的代言广告费,若关晓彤未按照其正常做代言广告向天然呆公司收取,再结合庭审的其他相关调查,有可能查明关晓彤借用其父亲名义登记股东的事实。”
本文转载自极目新闻,记者:曾凌轲;实习生:王芊蔚 张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