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伏小桃关联公司南京和奇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罚款16.390886万元,原因涉及未按合同金额和未入账部分少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南京和奇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和奇宜”)主要业务中包含收取品牌加盟费,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加盟代理费后,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店前一次性收取门店设计费、培训费,收费标准按照门店大小核算缴费。经检查,企业部分加盟业务收取的加盟费1900000元未按合同金额入账;部分加盟业务收取加盟费1592000元未入账,应做补税处理的金额合计3492000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据此,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南京和奇宜罚款16.39088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南京和奇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是一家以餐饮为主导的企业。该公司旗下有网红茶饮品牌“伏小桃”。
本文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广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