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轮疫情影响,我市住宿、餐饮等市场主体受冲击明显。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福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时间为本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措施》提及,经营困难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暂不断气、断电、断水,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因疫情防控需要封闭停业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给予免收停业期的房租,最长不超过2个月。
信贷支持方面,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为住宿、餐饮行业提供针对性、匹配性的金融服务产品,降低融资成本。
用工支持方面,中小微企业可返还60%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大型企业可返还3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按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65%的标准,予以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调剂共享用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人数达1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用工调剂奖补;以工代训按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受理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措施》还拓展线上奖励,每季度网络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每季度按网络销售额2%给予奖励,当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鼓励做大做强品牌,新增限额以上品牌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的,除按《关于促进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外,每家公司再一次性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