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白某和朋友在灵武一火锅串串店吃火锅,就餐过程中发现店内提供的羊肉卷外表污秽不洁。
白某顿时感到一阵恶心,当即用手机拍照取证并打印消费小票和发票等证据,随后向辖区灵武振兴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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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羊肉卷外部污秽系操作间切肉机渗漏机油造成。
执法人员当即责成该店对羊肉切卷机进行检修维护,防止油污再次对羊肉造成污染。
针对消费者白某的诉求,执法人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餐饮店店主承认是商家的过错。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最终火锅店店主自愿10倍赔偿白某180元(每盘羊肉卷18元)。
提醒消费者
“舌尖上的安全”需要人人维护,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请保存好消费凭证,及时拍摄现场和实物照片,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