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消息,百度公司起诉南京一家名为“激情百度”的酒吧,其网页和公众号上都突出了“南京百度”。被告坚认,百度公司没有从事线下酒吧和餐饮经营,因此自己没有造成不正当竞争。南京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其侵权,要求被告限期更换现有企业名称和广告宣传,并赔偿原告80万元。
据报道,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有攀附名牌的明显恶意,大众会误以为这是百度公司旗下的酒吧,因此一审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限期更换现有的企业名称和线上的广告宣传,并赔偿原告 80 万元损失。
天眼查App显示,关联案件案号为(2019)苏01民初3030号,原告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珠海激情百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南京携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艾乐威酒吧有限公司、江苏炜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案件最近一次开庭时间为2020年5月。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激情百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于2006年和2020年两次申请“激情百度”商标,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餐饮住宿,目前商标状态分别为“商标已注册”和“初审公告”;此外该公司还曾申请“天地百度”相关商标,商标状态则为“商标无效”。
红餐点评
针对百度起诉激情百度酒吧一事,红餐网认为,酒吧取名为“激情百度酒吧”,其实就是想“傍大牌”,利用别人的名头搭便车,这种抄近路的行为不应当被鼓励。虽然百度两个字是公用的,但按照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司法解释,百度仍然拥有保护商标的权利。
因此,红餐网提醒各位餐饮老板:餐饮经营,最好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在先的商标权益,虽然“傍大牌”一时爽,但是一旦被起诉,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