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茶集团向香港交易所递交的招股说明书中文版中将“流动负债总额”写成了“流动资产总额”。4月23日,绿茶集团项目组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系“翻译错误”。香港交易所发言人在邮件采访回应中表示,《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任何公告或公司通讯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须准确完备,且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
根据绿茶集团3月29日向港交所递交的招股说明书(中文版)显示,在财务资料方面,关于“流动负债”一处表格中,上部分写的项目为“流动负债”,数据汇总部分写的却是“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净额”。
图/中文版招股书截图
4月23日,新京报记者就此采访绿茶集团,一位项目组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系“翻译错误”。其表示“香港交易所审核的是英文材料,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中文的材料也会做相应的披露,这是属于翻译错误,准确的内容还是要以英文版本为准。”
随后,新京报记者查阅绿茶集团在港交所发布的英文版本招股书,其中在财务资料方面,“Current liabilities(译为流动负债)”相关内容的表格中,数据汇总部分为“Total current liabilities(译为流动负债总额) ”以及“Net current liabilities(译为净流动负债)”。
图/英文版招股书截图
对于绿茶集团的解释,以及港交所是否会要求绿茶更正招股说明书中文版中的错误等问题,4月23日,新京报记者向港交所发送邮件采访求证。在香港交易所发言人书面回应中写到,他们一向不评论个别公司。香港《上市规则》第二章明确规定,《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任何公告或公司通讯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须准确完备,且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这是上市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