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7.02非法捕捞水产品专案已成功侦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拟移送起诉35人,拟移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8人。
10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期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拟移送起诉35人,拟移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8人。
今年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组织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后,翠屏警方迅速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根据渔政部门向提供唐某、韩某某在岷江沿江渔民、村民处大量非法收购野生河鱼线索,翠屏警方庚即开展调查,发现唐某无论是否禁渔期,均在大量出售野生河鱼,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了大量销售河鱼的广告。
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到唐某的水产门市开展实地侦察。7月2日下午15时许,市公安局食药支队与翠屏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行动,在唐某的水产门市内将唐某和吴某邦、韦某抓获,现场查获野生玄鱼子、黄辣丁19.7公斤。经审查,发现唐银在韩某波、赵某强、黄某、骆某午等人手中收购岷江河鱼。赵、黄、骆三人除自己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外,还在其他沿江村民和渔民手中非法收购岷江河鱼再转卖唐银。韩勋波在岷江沿江村民、渔民手中非法收购野生河鱼转卖唐某。翠屏警方于当日立“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侦办。
7.0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案后,宜宾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翠屏分局局治安大队主办的专案组,多警种协同合成作战。
通过对唐某、吴某邦审查,现查明赵某强、黄某、骆某午、万某银、陈某高五人2020年以来分别在岷江、金沙江河段保护区利用禁用渔具和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唐某。赵、黄、骆三人在非法捕捞的同时又在沿江渔民、村民候某银、侯某桥、侯某林、候某伦、侯某军、谢某国、李某福、邱某宽手中收购非法捕捞的河鱼,再转卖唐某处,涉案金额30余万元。
通过抓捕审查韩某波,再抓获其他嫌疑人,现查明王某彬、王某民、袁某松、谢某冲、谢某宾、谢某刚在岷江保护区多次利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韩某波,韩再转卖唐某,涉案金额20余万元。
通过对唐某深入审查,发现张某军、张某华、郭某等人与唐某存在互相调货的情况。同时也在长期收购野生河鱼。其中,张某军为张某某坝坝河鲜老板,翠屏警方于7月9日在其店中将其抓获。通过对其审查,抓获为其供货的其他非法捕捞人员。现查明徐某军、宋某平、牟某春、邱某才、万某强在今年禁渔期多次利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廖某荣、周某华、冯某春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渔获物卖给张某军。另查出张某军在今年禁渔期多次从13名云南省绥江县沿江渔民、村民手中收购金沙江流域的河鱼,涉案金额近60万元。
目前,7.02专案已成功侦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拟移送起诉35人,拟移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8人。该案现已移送审查起诉12人,其余人员将陆续移送。通过侦破该案对捕捞、贩卖、餐饮三个环节全链条打击。查扣作案渔船8艘,禁用工具68副,涉案渔获物200余斤,总计案值800余万元。涉及市外、省外关联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