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福州万象城的餐厅吃饭,在进餐途中发现自己吃到带血的鸡肉,李女士一开始以为是餐厅的特色,都快要吃完才知道那是没有煮熟的鸡肉,第二天李女士跟朋友就生病了,向餐厅索赔一万元,餐厅负责人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李女士说餐品刚端上来的样子是没什么问题的,看着也很有食欲,跟朋友没有多想就直接吃起来了,快吃完的时候才发现鸡肉跟鸡骨头上带着血色。当时李女士本以为是餐品特色,可店长来到餐桌前要给她们换一份餐品,李女士听到后心态崩了。
店长要给她们重新上一份同样的餐品吗,就意味着她们刚吃的是有问题的,得知鸡肉是没有煮熟后,李女士立马就让餐厅写下一份保障说明,把用餐费用全部退还给了李女士,还要保障李女士的身体健康。
第二天李女士在医院检查,化验结果是李女士得了急性肠胃炎,李女士到餐厅讨一个说法,可店长却避而不谈。李女士要求餐厅赔偿自己医药费和交通费等,一共一万元左右,可双方没有协商成功。后来再一次协商,李女士得到餐厅赔偿两千六百余元,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