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显示,知名快餐连锁企业“老娘舅”因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5万元。
公告显示,浙江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使用的餐盘垫纸上印有“德清源鸡蛋,专供领导人和奥运健儿,不含激素、抗生素”字样广告,使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杨国民担任公司法人及股东,持股比例为43.72%,2017年公司更名为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多个电话,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老娘舅”第一次因发布违法广告接受行政处罚。天眼查显示,2018年7月11日,“老娘舅”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2018年6月11日,“老娘舅”同样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停止发布该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3.3万元。
此外,“老娘舅”全资子公司南京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2016年7月1日因未按规定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被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后于2017年8月22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