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的安全保障义务,既包括人身安全也包括财产安全。
法务官在之前的文章中多次说到顾客在餐厅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今天法务官给大家讲讲顾客在餐厅遭受财产损害,在不同情况下,餐厅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有一点需要经营者注意,并不是顾客遭受的所有损害,都需要赔偿!
【案例一】
手提包被盗,餐厅不承担责任
一顾客在必胜客餐厅就餐过程中,发现自己放在座位上的手提包被盗,随后立即报警,并以餐厅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为由将百胜餐饮告上法庭,要求百胜餐饮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认定: 餐厅并未提供保管财物方面的服务,因此顾客应当对自己携带的财物加以妥善放置和看管;另外餐厅内已设置提醒顾客注意保管财物的警示标志;此外,餐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已经尽到了一定的责任,因此餐厅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
在餐厅摔倒摔坏手镯,餐厅承担100%责任
一顾客在北京大食代餐饮店内用餐时,因餐厅空调漏水导致地面积水湿滑,顾客摔倒,并摔坏了其佩戴的翡翠手镯。
法院认定: 因餐厅地面存有积水,导致顾客在就餐过程中不慎摔倒,以致手镯摔裂,造成财产损失,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大食代公司作为餐饮企业,在其提供的就餐区域内不应出现积水,被告大食代公司对此应负高度的注意和保障义务。当因积水给前来就餐的顾客造成意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再过于强调顾客的注意义务,未免过于苛责。
【案例三】
车辆被砸,餐厅承担50%责任
2018年7月12日晚,一顾客驾驶小型越野车在餐厅就餐,将车辆停放于餐厅门口处,就餐过程中餐厅建筑物上瓷砖脱落,导致车辆前挡风玻璃及部分车漆受损。
法院认定: 顾客将车辆停放于被告门前,被餐厅建筑物的脱离物损伤,且餐厅未阻止顾客在其门前停车,对给顾客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顾客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至停车位,造成车辆被建筑物脱离物损伤的后果,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四】
腰包遗失在餐厅被他人冒领,餐厅承担70%责任
一顾客到肯德基餐厅用餐,不慎将腰包遗失在餐厅。当晚餐厅员工捡到放置收银台,之后一名未在餐厅就餐的男子到前台冒领走该包,随后餐厅发觉可疑,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定: 餐厅工作人员拾得就餐顾客遗失物后,应妥善保管。在他人冒领时未尽到管理人相应的注意义务,对冒领人的身份、拾得物品的内容未详尽核实,其过失行为是造成顾客财产损失并引起纠纷的直接原因。但顾客作为成年人,在餐厅有警示牌等明显标志下,未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对此事发生亦有过错。
【法务官解析】
餐厅如何加强对客户的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总体而言,餐厅对顾客财产损害的责任承担要小于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
一般来说,餐厅张贴了警示标志、安装监控摄像、积极协助顾客追赃挽损,在餐厅没有其他明显过错的情况下,一般餐厅无需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餐厅作为公共服务场所,流动性较大,财物遗失的风险更高,因此餐厅的注意义务也更高。特别是服务人员接触顾客财物的情况下,要确保财物交到客户手中,或者明确提醒客户保管好财物。
本文作者为餐饮法务官团队郑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文学学士,拥有法律、英语双学位,目前为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领域主要为经济犯罪刑事辩护、证券业务领域、互联网金融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