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日闭会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了解到,会议通过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该《决定》,4月1日起甘肃省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依法关闭、查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门店、摊位、野味餐馆等场所。
《决定》还要求,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对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执行。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决定》还对节庆、婚丧嫁娶等各类活动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打着野生动物名称图案招揽顾客等行为做了明确禁止。
据了解,甘肃是野生动物的重要分布区域,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共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6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33种,二级保护动物83种,地方重点保护动物21种。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甘肃共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512家,其中以食用为目的的繁育场所24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