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恢复餐饮企业复工营业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全面恢复堂食就餐。并且表示,各地各部门不得对餐饮企业复工营业设置审批、备案等条件,还允许临街餐饮店临时越门占道经营等。
《通知》指出,自2月18日以来,甘肃省除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新增病例外,本土再无新增病例。甘肃省疫情呈持续向好态势,防控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关于加快企业复工复业、保增长、促发展的要求,经请示甘肃省政府同意,对促进甘肃省餐饮企业全面复工营业提出六项要求:
一、从即日起,甘肃省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恢复堂食就餐。顾客隔凳(椅)就座,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暂停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鼓励采取提前预约、打包带走、网络订餐,引导顾客分时、分批、错峰进店就餐。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排查,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每天做好清扫消毒。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实施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
三、餐饮服务单位对所有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就餐人员手部消毒。实行就餐人员扫商通码或纸质登记,同行两人以上用餐的,可只登记一名就餐者信息,做到就餐人员信息可追溯。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者有咳嗽、呼吸道症状者,不得进店就餐。
四、允许临街餐饮店临时越门占道经营。
五、各级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合作。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烹饪协会、饭店协会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复工营业,加强对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工作的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已复工餐饮服务单位的现场指导,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得随意责令停业,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查处,维护好市场秩序。
六、各地各部门不得对餐饮企业复工营业设置审批、备案等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餐饮企业复工营业。
今日(3月18日),新华社记者现场拍摄了一些甘肃省全面餐饮复工的现场照片:
3月18日,消费者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商场的一家小吃店内就餐。
3月18日,在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的一家牛肉面馆,消费者在入店就餐前接受体温检测。
3月18日,消费者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商场的一家餐厅内就餐。
3月18日,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商场的一家餐厅,消费者在入店就餐前登记个人信息。
3月18日,消费者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商场的一家餐厅内就餐。
图片来源新华社杜哲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