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把自己给毁了。”今日(11月25日),一男子因涉嫌盗窃,在柳州城中区桂中大道某小区单元楼下,被市公安局柳北巡警大队民警抓获。落网时,男子称,看到别人没拔电动车钥匙,而自己又刚好没有代步工具,才见财起意盗走别人的电动车。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便落入法网,实在是悔不当初。
该男子姓欧,今年39岁,南宁市人。今年3月经人介绍,来到清和路某饭店当厨师,月收入5000元。11月24日上午10时许,欧某步行到工作的饭店附近时,偶然发现停在路边人行道上的一辆白色电动车钥匙没拔。
欧某驻足观察了一阵,发现并没有人注意到这辆车。他便走上前去,坐上电动车。这时,保管员刚好在附近,欧某一时慌张,不敢骑车离去,他便坐在电动车上,待保管员走远,他才骑车离开。
得手后,欧某一路骑车回到桂中大道自己租住房子的单元楼下,停车锁好车满心欢喜步行去上班。之所以没有马上骑着“新车”上班,他是担心才得手会被公安机关侦查抓获,他便想着过几天待风平浪静之后,自己再骑车也不迟。
而车主陈先生于当日中午1时许取车时,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翼而飞,在询问保管员无果后立即报警求助。柳北巡警大队民警及时赶到现场。陈先生告诉民警,车子是今年4月花2800元购买的。
平时,他都是把电动车停在这里,当时急着上班,忘记拔电动车钥匙也没注意。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通过多方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作案轨迹及活动范围。
今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欧某住所单元楼下将其抓获,并在其指认下查获被盗电动车一辆。经现场突审,欧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
目前,欧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