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有顾客在一火锅店就餐完毕后索要92元发票,但被火锅店告知解决办法有两种:一是顾客过几天上门自取,一是可以快递。
但该顾客不接受,并把火锅店投诉到当地税务机关。
昨日(10月28日),当地税务机关已对商家进行处罚,罚金410元。
顾客吃完饭索要92元发票,火锅店未给
10月21日,郑州市民王某和朋友到郑州市新郑市云港路洪涯洞毛肚火锅店吃饭。
饭店给出的预结单显示,他们共花费200多元,扣除抵用券,共实际支付92元。
当他索要发票时,被告知暂时没有发票,如果想要,需等有了再来拿。
王某说,他只是在那附近办事才在该饭店吃饭,平时没啥事他不可能跑那么远去新郑。所以饭店的说法,他明显感觉是应付差事。
他又问,那饭店到时如果有了发票,是否可以给他快速过去?这样,也能让消费者省点事。
但饭店的说法让他坚决不能接受。
“饭店说,快递可以,但费用得由我个人来出。”王先生为此十分气愤,“意思是发票不能及时提供,后果还得由消费者买单?凭啥?”
于是,王某向这家饭店所在的郑州航空港经济试验区第一税务分局进行了举报。
10月25日,记者根据王先生提供的“预结单”上的火锅店电话了解情况。
一男士接了电话说:“当时没及时开发票是因为收银员请假了。有发票。这不,我已经给当时店里的工作人员批评了一顿,是他们说错了。至于快递费,肯定俺出。”
该火锅店被罚410元
10月28日,记者致电新郑市航空港区经济实验区第一税务分局经办人员了解最新情况得知,目前是根据国家发票管理办法,针对涉事商家处以410元罚款,也正责令饭店向消费者补开发票。
但至于快递费谁出的问题,当地税务部门称,国家有关发票的相关管理规定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件事中的发票,将由饭店送至税务机关,再由税务机关直接免费快递给当事消费者。
对于该事件,工作人员说,他们都是按照国家发票管理规定去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这件事中,“我们该处罚也处罚了,发票也让商家补开了。谁都有犯错的时候。”
至于其它防治措施,也有,比如,如果商家拖欠国家税款太久,也会像银行征信系统那样,将其纳入非正常商户。
不过,该工作人员说,港区其实这种现象很少,“郑州市区可能人流量大,这种商家拖欠不给发票的情况可能会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