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烧烤店开业,突然闯进25人,他们一直坐着不点单,最终老板报警。
9月19日上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对一起涉15名被告人的“软暴力”性质的寻衅滋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查,2019年2月,被告人冯某和张某麟在上海宝山城区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某门烧烤的烧烤店。同年3月,被害人徐某欲开一家烧烤店,被张某麟告知不能开在宝山城区。徐某遂在月浦镇某地租赁店铺,经装修后于4月26日开张试营业,亦取名某门烧烤。宝山城区的某门烧烤店员张某与徐某相熟,觉得在张某店内工作不如意,便跳槽来到徐某的某门烧烤帮忙。
被告人冯某和张某麟知晓情况后,经商议预谋,以被害人徐某经营同类烧烤店、怂恿原店内员工跳槽、影响其店生意等为由,在徐某新店开业当天下午5时许,组织被告人魏某骏、刘某杭等25人(其中12人另案处理),从上海市徐汇区、浦东区、虹口区、宝山区等地先后赶至月浦镇徐某经营的烧烤店内,采用霸占座位、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进行摆场、滋扰。
据证人证言,冯某和张某麟对滋事者说,到烧烤店不要动手,就坐着,如被害人报警就点一串羊肉串,所有费用由冯某和张某麟出。
徐某在遭遇了“软暴力”后,立即报警。在民警接报处置期间,一众滋事者开始点餐,并以自己是正常消费等为由继续纠缠,扰乱该店正常经营秩序。
上述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人员带离现场,其中本案15名被告人于次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8月26日,公诉机关依法向上海宝山法院提起公诉。
结合13人中有人系累犯以及其他量刑情节,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判处冯某、张某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其余13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至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