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经营,食品安全为第一要务。餐饮老板们,切勿疏忽大意!否则,你赚的钱还不够赔偿。
3月6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餐饮企业违规案件。福州市鼓楼区官记食府餐饮店因涉嫌无证经营并销售污染食品,被合并罚款8.5万元。
经查,2018年11月17日晚,官记食府餐饮店为安溪高甲戏剧团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当晚及次日,陆续有几十名剧团工作人员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
2018年11月28日,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官记食府餐饮店经营场所采样样品出具检测结果:5份肛试子检出副溶血性弧菌,生菜砧板(两份)、工作台面、酱肉、青蛾和海鲜水池6份样品检出副溶血性弧菌。该中心对此次事件作出结论:综合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临床诊疗资料和实验检测结果,判定为一起摄入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食物引起的急性中毒事件。经询问调查,官记食府餐饮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了操作规范要求,导致生熟食物交叉污染。另查知,官记食府餐饮店于2016年8月1日注册登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闽餐证字2014350102-100043),有效期限至2017年12月2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未申请延续或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继续从事餐饮服务。
2月1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官记食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500元,并处罚款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