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新三板烤鸭第一股”金百万发布“关于补发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告的声明”,称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由于公司并未及时获悉,导致披露延迟。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的公告,2018年11月30日,北京金百万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金百万公司此次被执行主要涉及公司股权转让一事。2013年,济宁杜氏兄弟餐饮有限公司股东杜延军、菅明昕签订协议,以1元的价格向金百万转让杜氏公司51%的股权,同时退出日常经营,实际经营权则由金百万掌握。在协议履行期间(201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遇金百万或其关联企业向旗下任何企业发出上市准备的通知,金百万同意杜延军、菅明昕以持有杜氏公司49%股权的方式进入到拟上市公司中。
然而,2015年5月,金百万将其所持有的杜氏兄弟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给常明,直接导致原协议提前终止,金百万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后,杜氏兄弟方面起诉金百万,2016年判决文书认定,双方于2013 年9月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应履行上述协议至2023年8月31日。
董事长、总经理被限制消费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金百万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北京烤鸭、北京菜为主体的餐饮连锁企业,2017年5月挂牌新三板,截至2017年底共有12家直营店、34家加盟店。但由于半年报披露工作一再延迟且无实质进展,2018年10月以来,金百万因主办券商多次发布风险提示,称其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18年12月25日,金百万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邓超被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邓刚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子公司北京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邓超被出具限制消费令与杜氏兄弟股权转让有关。根据公告,申请人杜延军申请执行北京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金百万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邓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当时的公告还显示,2018 年 11 月 26 日,依据对相关材料的司法鉴定,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决定对杜氏兄弟伪造印章立案侦查目前公司正在申请中止执行。
而邓刚被采取限制消费则与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有关。因北京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吴宝平申请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邓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根据公告,公司已在披露之前完成了给付。
此外,北京金百万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为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