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欠薪的现象很普遍,尤其到了年底,很多老板因为生意不太好,一言不合就炒人,或者以资金不足为由,突然宣布关门大吉,以此来作为不给工资和赔偿金的手段。
这不,最近,惠州市惠博渔村奥园店突然宣布结业,且没有支付员工辞退赔偿金。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01 餐厅突然结业 负责人出尔反尔
这几天,惠博渔村(奥园店)的员工快气疯了,却又毫无办法。
11月29日,惠博渔村(奥园店)突然召开了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店方负责人王某跟大家说:“业主已将店铺卖掉了,而新业主拒绝跟我们续签租约,所以明天这里正式结业。”
听到突然结业的消息,员工们自然是炸开了锅,纷纷质问王某:“欠我们那两个月的工资怎么办!”王某说,工资肯定不会少,大家放心。
然后大伙儿继续追问:“具体什么时候发?”还有做了5年的老员工说:“除了这两个月的工资,我在这里做了5年了!补偿金怎么办?”
王某很干脆地答道:工资这几天就发,补偿金明天一定跟老板提。
一位厨师拍下的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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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惠博渔村便贴出了《结业声明》和《工资手续办理通知》,让大家去领取薪资。
可与此同时,店方还给了每位员工一份《解除劳务关系声明》(后又改成协议),且明确表示:不签就不发工资。
可是看完声明的内容后,员工们开始不淡定了,因为根据里面所说的,如果签了,就等于解除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再无纠葛。
原本满心欢喜去领工资的员工们,看到这种手段,再次炸开了锅:“这特么不是挖坑给我们踩吗?”“签了你不给赔偿金怎么办?!”
于是,几位后厨主管便带领大家拒签,并向区劳动局求助,而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则明确地对他们表示,所有员工都能拿薪资,根本无需签这份声明!
迫于劳动局的压力,王某只好将其它尚未发放的工资补发完毕,可前一晚答应的、会跟老板提补偿金的事,却一个字都不说。
12月1日上午,员工们再次去到惠博渔村,一是希望能心平气和地跟王某谈补偿金的事宜,二是打算退还工衣,拿回300元的押金。
可去到后却发现,店门紧闭,王某根本不让他们进去。随后当有厨师说要去法院起诉公司时,王某竟然完全不在意,还翘起双手,十分嚣张地说:“告啊,你去告啊。”
面对王某突然转变的无赖态度,员工们彻底气炸了:“昨天刚给我们挖完坑,今天又来耍无赖,出尔反尔!”
可是气愤之余,员工们却又无可奈何,于是,一部分人便去到市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守在店外的,只好拉起横幅抗议,但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
了解情况后,红厨网记者立马联系了惠博渔村(奥园店)的负责人王某:
点击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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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面对老板挖的坑,厨师该如何应对?
面对这种“有钱发工资,没钱给补偿金”的情况,基层餐饮人应该怎么办呢?
采访中,店方表现得似乎很配合,但其实并没有解决厨师们的诉求。为此,红厨网记者特地咨询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餐饮法务官创始人侯其锋律师。
1 被辞退时,厨师能否获得赔偿金?是多少?
在这家餐厅里,共有80名员工未能获得赔偿金,且只有小部分是签了劳动合同的。而此时店家突然结业,侯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甲方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一位厨师月薪平均为5000元,在这里工作满三年,就可获赔1.5万元。
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赔偿,甚至还可以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店家支付双倍工资。
2 老板被新业主赶出来,厨师就该受到牵连?
此次事件中,惠博渔村给到的解释是:“旧业主将此地转让给新业主,且因无力支付租金,故被新业主要求撤离。”
那么,新旧业主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会影响老板履行劳动合同法义务——即支付辞退赔偿金呢?
对此,侯律师明确告诉红厨网记者,这并不影响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法义务,这当中的损失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依法保障员工权益,即及时结算与补偿。
3 《解除劳务关系协议》,是不是一个坑?
据爆料厨友介绍,在开完会的第二天,餐厅人事部就给大家发了一份《解除劳务关系声明》,然后隔了几天,又改发了一份《解除劳务关系协议》。
对此,侯律师表示,这两份文件,只能说明双方劳动合作关系的中止事件,写辞退书或是签协议,都不影响员工索要赔偿。因此,员工不必太过紧张。
4 结算财产来发工资,是不是又一个坑?
在录音中,我们可以听到,店方是接受劳动仲裁的,并表示财产会结算清楚,然后再补发补偿金。
但爆料的厨友就担心:“万一明明卖了1万块的东西,店家说只卖了1000块,怎么办?我们怎样才能保证清算过程公开透明呢?怎样保证店里的那些桌椅板凳能够卖到足够补偿的金额呢?”
对此,侯律师建议,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可能出现逃匿、转移财产等情形的,申请仲裁前就要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如果是在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给人民法院。
03 律师建议: 应要求公司申请破产
根据爆料厨友介绍,为了获得赔偿金,这些天他们东奔西跑,29号、30号去劳动局,1号去工会,3号上午跑信访局、下去跑律师事务所……甚至为了给用人单位施压,不但拉横幅抗议、在微博爆料和各类公众号底部留言,还找各界媒体爆料,但效果有限。
最后,维权员工代表咨询到当地律师,但律师给出的回复是,官司很有可能会赢,但钱能不能拿到就很难说,要是公司没钱也没用。
爆料厨友说,店内的所有物资其实早已判给旧业主(以抵老板欠下的租金),所以王某所谓的等清算财产后支付赔偿金,纯属是敷衍,而且公司法人早已从王某变成了他的亲戚,就算追责,也追不回多少钱。
因此,面对如此无奈的结果,包括爆料厨友在内的很多员工,都已经放弃了,“根本耗不起啊,我们还要找新工作,养家糊口”。
对此,侯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应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以“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为首要清偿义务。
同时,侯律师也表示,如果申请破产后,资产清算仍未能赔清员工,且公司股东也都尽了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情形,那么员工这笔赔偿金可能就没办法再要回来了。
结语:提前防范比后期解决更有效
据介绍,惠博渔村在宣布结业前,便已拖欠了三个月薪资,当时,该厨友还在厨艺交流群中询问大家的建议,而有厨友表示,大店有保障。然而事实证明,即便是在大店工作,也有被欠薪、不支付赔偿金的风险。
据了解,惠博渔村中厨部的头锅和头砧,在被拖欠一个月薪资时便已毅然离开,在侯律师看来,这两位员工还是比较明智的做法。
对于目前可能面临用人单位破产而无法结清赔偿金的无奈后果,侯律师提醒,应提前警觉,尽早依法维护权益非常重要。
尤其是在此次事件中,公司已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侯律师表示:“对于一家餐饮店而言,如果资金不足以至于发不出工资,说明餐厅运营的每个环节——包括水电房租、供应商、采购等各方面的开支都已经跟不上,这足以证明餐厅运营情况堪忧,难以继续发展。”
因此,一旦出现“工资拖欠”情况,侯律师不建议花费太长时间等待老板发工资,应及时辞职止损,三个月应是极限。
最后,侯律师提醒道:“员工在解决问题时,拉横幅等施压手段应适度,不可违规违法,最重要的还是提高维权意识,向法律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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