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沙市民邓女士致电三湘都市报称,前不久她不慎把一台价值5800多元的手机落在了国金街一家餐厅内,再回来寻找,手机已被他人领去,“店员怎么能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就把手机交给别人呢?”邓女士很困惑,店方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情发生在7月15日,邓女士返回寻找手机时在监控视频上看到,餐厅员工小张在清理餐桌时发现了一部手机,紧挨着手机旁边坐着一名蓝衣男子,小张问男子手机是不是他的,蓝衣男子点头,小张就把手机交给了他。随后,蓝衣男子离开。
对于邓女士手机的丢失,餐厅负责人罗先生表示遗憾,但提出他们已积极配合顾客寻找手机,“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店方需要担责吗?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淑君表示,从监控画面显示,蓝衣男子明知手机系他人遗忘物仍非法占有,且金额较大,涉嫌侵占罪,邓女士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至于店家,对于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空间的确具有注意义务,比如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随身物品等。邓女士将手机放在了蓝衣男子的邻桌上,而且邻桌之间是无间隙连着摆放,将手机误认为是蓝衣男子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而且服务员有向男子确认手机是否他所有,蓝衣男子点头确认,应认为服务员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