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好好的店长、前台不做,偏要去做“内鬼”,克隆收银系统,侵吞公司营业款,这两个人玩“无间道”把脑筋用错了地方。
6月15日中午,重庆某火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在公司旗下位于渝中的火锅店用餐,当时该店有5桌人,但他在公司后台查账时却发现该时段只有3桌结了账。
财务人员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汇报了情况,联想到该门店的成本近期突然增加,店内监控又经常“断电”,公司负责人怀疑有员工侵吞营业款,当晚7时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渝中警方经侦支队民警和大阳沟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店长和前台主管进行初步询问。
发现事情败露,店长和前台主管承认了侵占火锅店营业款的行为,但对具体侵占金额拒不交待。
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到大阳沟派出所继续讯问调查。
民警发现两人的手机相互转账记录达40余次,涉及金额2万余元,这和公司财务反应的损失情况并不吻合。
为进一步核实,民警查获了用于收取营业款的那台笔记本电脑。经统计,从2017年10月14日至2018年5月27日,该系统显示共计收取客户消费款143000余元。
见此,店长邹某立即傻了眼,如实供述了该款项全部是私自收取的公司营业款,并且和前台主管徐某两人私分,用于购买手机和其他高端消费的事实。
从报案到嫌疑人被抓并供认不讳,仅仅用了24小时,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来,嫌疑人店长邹某有一天在购物网站上发现了一个类似公司前台收银系统的软件,于是花270元购买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随后,邹某将笔记本电脑带到火锅店,趁人不注意将笔记本电脑联接入该店收银系统,收取并私吞了第一笔餐费,从而走向了犯罪的第一步。
为获取更多的赃款,邹某找到前台主管徐某,约定在两人同时上班的那几天作案,先由徐某负责把监控录像电路拔掉,邹某再把公司的收银系统关闭,然后转接到他自己的电脑收银系统上,从而侵吞公司营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