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人林海起诉海底捞门店侵犯其音乐作品权益一事,6月13日,海底捞作了官方回应。
6月8日,音乐人林海发布微博文章,详述知名餐饮公司“海底捞” 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于门店内播放多首由他创作的音乐作品。“海底捞”行为已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复制权、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林海方表示未得到“海底捞”任何回应前提下,林海更是以一纸诉状将“海底捞”告上了法庭。
6月13日,海底捞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公司曾于2015年11月19日到2017年11月18日同林海签订过作品授权协议,但授权期满后,未能及时续约就在门店里继续播放林海作品也是事实。“海底捞”向林海表达了歉意同时,也称已于6月8日起停止在旗下各门店播放林海作品。而就侵权起诉一事,等待法院审判。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工作人员对成都晚报记者表示,只要在未经创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的都侵犯了作者版权,如果对方是商业用途,可以要求进行经济赔偿。该工作人员称,像街头发廊、酒吧、餐厅等场所播放音乐也要拿到授权许可,正规的大型连锁超市、歌舞厅等一般都是得到授权的。“但一些小店播放背景音乐并没有授权,因为太普遍了,我们没有顾及过来。”而使用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与门店营业额无关,是按营业面积进行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