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名为“喜社喜茶”的饮品店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喜社喜茶”所属企业的工作人员称,该公司花重金从“喜茶”购买了配方,属于联合经营。不过“喜茶”方面则表示,目前在北京只有两家直营店,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合作。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网红餐饮店被山寨的情况屡有发生,很多品牌的商标公示期往往也会成为被山寨的高峰期(5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网红餐饮店遭到山寨的情况非常普遍,比如糕点店“鲍师傅”走红后,“金典鲍师傅”“京鲍师傅”“至尊鲍师傅”等门店也在京城遍地开花。由于山寨店都在模仿“本尊”的招牌、产品,连名字都很接近,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一旦买到山寨店的商品,口味和真品相差太大,还以为是产品做坏了。显然,山寨店不仅涉嫌侵犯网红店的知识产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令消费者利益受损,应依法进行处理。
网红餐饮店往往在产品口味、形象设计、款式研发、营销推广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投入大量资源和时间,经过反复实践、完善,市场调研、顾客回访等,摸索出了最符合市场的模式。而山寨店则省去了这些流程,套用网红店的经营模式赚钱,其山寨成本很低,获益却很大,甚至于部分山寨店生意比网红店还要好。
山寨店不仅影响到网红餐饮店的品牌形象和市场拓展,还让网红店辛辛苦苦研发、开拓的市场,白白被挖了墙角。如果任由山寨店低成本抢占市场的话,就会挫伤网红店的研发、创新积极性,不利于市场自由竞争,也不公平、不合理。
因此,网红店应寻求法律的帮助,对山寨店的侵权进行司法诉讼,索要赔偿费用,监管部门和司法机构也应积极维护网红店的合法权益,对山寨店的侵权行为予以严惩,以保护市场创新行为。同时,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也应完善相关制度,引入技术手段,加快商标核准速度,缩短商标注册时间,可以尝试在商标公示期,打击违法侵权行为,以压缩山寨店蹭热点的侵权空间。
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弱,对侵权者的处罚太轻,权益人维权流程繁琐、维权成本过高,阻碍了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拐点,创新创业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拉动力,应站在经济发展的战略角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让创新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法律保护,以激励更多人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