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有风险,落座需谨慎?上海市民贾先生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赴宴时遭遇了一场谁也料不到的事故——由于酒店服务员为上菜方便,擅自挪开了贾先生的餐椅,致使贾先生在落座时一屁股坐空摔倒在地,还构成了伤残。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涉事酒店方应承担本案90%的责任,判令酒店赔偿贾先生13.2万余元。
在酒店聚餐时,难免要不时起身敬酒、理菜。可2016年4月13日中午,市民贾先生在“园外有缘”餐厅赴宴时,起身理菜后想坐下的他,却一屁股坐空,摔倒在地。
原来,贾先生的座位正处于服务员上菜的位置。事发时,服务员正欲将一盘新菜端上桌。为上菜方便,服务员就挪开了贾先生的座位。
贾先生摔倒后,感到身体不适,被同伴送往新华医院治疗。后经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贾先生构成伤残。
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贾先生将酒店诉至法院,诉请酒店赔偿自己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19.9万余元。贾先生表示,自己是在未发觉的情况下坐空,致使摔倒在地造成的受伤。
被告园外有缘餐饮公司辩称,对事发时间无异议。但当天服务员在上菜时,是告知过贾先生需要挪开凳子的。就算贾先生自己站着理菜,也会发生位移情况,应当谨慎注意。此外,服务员当场并没看到贾先生摔倒,而是在离开后才听到他摔倒声音的,所以酒店方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如下事实:2016年4月13日中午,原告贾先生在被告酒店处用餐,用餐过程中贾先生起身理菜,服务员刘某在上菜时挪动了贾先生的座位,致贾先生落座时坐空摔倒在地。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餐饮单位,不仅应当提供合理的、安全的就餐环境,而且在传菜、上菜时应当负更强的安全注意义务。本案事发时系中午用餐高峰,被告服务人员在上菜时,未经原告的认可即挪动了原告的座位,事后也未恢复原样,原告摔倒与之存在因果关系,故对原告的损失被告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原告起身理菜,离开座位,在返回时应当负有谨慎注意义务,故原告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根据事发原因,结合相关证据,对于原、被告的过错比例,法院酌定被告承担90%,原告承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