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甘肃籍在博兴务工人员姚某某,攀爬至兴福镇兴合社区某饭店楼顶,通过欲跳楼的方式,制造影响,讨要其在该饭店打工期间的工资。其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部门给予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接到有人跳楼的报警后,兴福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处置。经过民警一个半小时的劝说工作,姚某某主动下楼,确保了人身安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姚某某的极端行为系违法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兴福镇派出所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并对拖欠工资的饭店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
小结:
又到一年年底,不少餐饮从业者都有一些工资上的劳务纠纷,职业餐饮网提醒,讨薪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跳楼等极端行为,否则涉嫌违法受到法律处罚,才是真正的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