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16日通报,大理已经完成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现场核查工作。根据要求,此前暂停营业的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且房屋建设合法的餐饮客栈,可申请恢复营业。
今年3月31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对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等服务业开展整治。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大理共叫停核心区餐饮客栈经营户1900户。
随即,大理成立4个工作组对停业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现场核查,目前现场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大理按照《通告》中分类处置的要求,于8月14日向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下发了《大理市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经营户复核结果告知书》。对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且房屋建设合法的经营户,在《告知书》中明确:按要求安装进水电磁流量计后,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交恢复营业申请,经市级复核小组实地复查检验合格后,与乡镇(办事处)签订《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继续经营承诺书》,并经乡镇(办事处)对外公示5日无异议后,可恢复营业。
大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金灿介绍,对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但房屋建设不合法的餐饮客栈经营户,在《告知书》中也明确指出了经营户在国土、规划、环保等手续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告知其暂不符合恢复营业条件;法定必备证照不齐全的经营户按《通告》要求,待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餐饮、客栈管理规范标准和要求重新复核,符合条件的,在依法办齐所有法定必备证照后方可继续营业。
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中,大理还全面叫停洱海流域农村建房审批及在建户4691户,全部完成复核,拆除违章建筑450户,拆除面积达4.39万平方米。目前,核心区外在建户已完成整改并复工。
李金灿表示,通过不懈努力,2017年1至5月洱海全湖水质综合类别均为Ⅱ类,6月、7月全湖水质综合类别为Ⅲ类,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性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