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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世界各国食品过敏原种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6
核心提示: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6年 1月19日澳大利亚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 Mills)因产品标签中未标明鱼过敏原,而召回一款食品。2016年 1月,加拿大也先后召回未标注鸡蛋过敏原的冷冻海鲜食品、“爽口牌”海鲜产品及冷冻鱼饼等。
   背景信息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6年 1月19日澳大利亚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 Mills)因产品标签中未标明鱼过敏原,而召回一款食品。2016年 1月,加拿大也先后召回未标注鸡蛋过敏原的冷冻海鲜食品、“爽口牌”海鲜产品及冷冻鱼饼等。
 
  为什么未标注过敏原产品被屡屡召回,企业对各个国家过敏原成分和法规了解不够。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
 
  什么是食品过敏原
 
  GB/T 23779-2009规定,致敏源的定义是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又称过敏原。食品过敏源是指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
 
  食品过敏原产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甚至危及生命。
 
  现在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常见的食品有:奶类,树果类,菜籽,豆类,蛋类,巧克力,香辛料,鲜果,海产品等。
 
  食品过敏原的标注
 
  食物过敏原不但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甚至会危及生命。但是到目前为止,对食物过敏并无有效的治疗手段,唯一的办法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使易敏者避开含有致敏成分的食物,如制定、颁发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将食品中所有过敏原成分都进行清楚的标注。
 
  各个国家食品过敏原成分解析
 
  食品伙伴网对各个国家过敏原成分进行简单统计,如下表:
 
  表1 各国/地区过敏原成分统计表
 
  国别
 
  过敏原成分种类
 
  标示要求
 
  含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
 
  甲壳类及其制品、
 
  中国
 
  鱼类及其制品、
 
  蛋类及其制品、
 
  推荐标示
 
  (8种)
 
  花生及其制品、
 
  大豆及其制品、
 
  乳及其制品(包括乳糖)、
 
  坚果及其制品
 
  虾、蟹、小麦、荞麦、鸡蛋、
 
  牛奶、花生
 
  强制标示(7种)
 
  日本
 
  鲍鱼、墨鱼、鲑鱼子、橘子、
 
  腰果、猕猴桃、牛肉、核桃、
 
  芝麻、大马哈鱼、鲭鱼、大豆、鸡肉、香蕉、猪肉、松茸、桃子、山药、苹果、明胶
 
  推荐标示(20种)
 
  韩国
 
  (18种)
 
  蛋类(仅限家禽类)、牛奶、
 
  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亚硫酸盐残留量超过10mg/kg 时(以SO2计)、核桃、鸡肉、牛肉、鱿鱼、贝类(牡蛎、鲍鱼、海虹等)
 
  强制标示
 
  蛋类、奶、芥末、花生、
 
  加拿大
 
  海产品(鱼、甲壳类、贝类)
 
  强制标示
 
  (10种)
 
  芝麻、大豆、亚硫酸盐、树生坚果、小麦及其他含麸质的谷物
 
  奶、鸡蛋、小麦、花生、大豆、
 
  美国
 
  鱼类(如鲈鱼、比目鱼或鳕鱼)
 
  (8种)
 
  甲壳贝类(如蟹、龙虾或虾)
 
  强制标示
 
  树生坚果类(如杏仁、美州山核桃或胡桃)
 
  含有麸质的谷类(以下除外:小麦基葡萄糖浆,包括右旋糖;小麦基麦芽糊精;大麦基葡萄糖浆;用于生产蒸馏酒精或食用酒精的谷物)、
 
  甲壳类及其制品、
 
  蛋及其制品、
 
  鱼类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胡萝卜素和类胡萝卜素配制剂的鱼明胶;用作葡萄酒和啤酒澄清剂的鱼胶或明胶)、
 
  欧盟
 
  (14种)
 
  大豆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精炼大豆油脂;大豆中提取的天然VE、天然D-α -VE、天然D-α-VE酯、天然D-α-VE琥珀酸盐;从大豆中提取的源自植物甾醇类和植物甾醇类酯的植物油;从大豆中提取的菜油甾醇中生产植物甾烷醇酯)、
 
  强制标示
 
  奶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生产蒸馏酒精或食用酒精的乳清;乳糖醇)、
 
  坚果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生产蒸馏酒精或食用酒精的坚果)、
 
  芹菜及其制品、
 
  芥末及其制品、
 
  芝麻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浓度大于10 mg/kg或10mg/L的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以SO2计)、
 
  羽扇豆及其制品、
 
  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澳新
 
  (10种)
 
  含有麸质的谷类、甲壳类、
 
  蛋类、鱼类、奶、花生、大豆、芝麻籽、树生坚果类、
 
  亚硫酸盐大于等于10 mg/kg
 
  强制标示
 
  含有麸质的谷及其制品、
 
  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
 
  蛋类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
 
  香港
 
  花生大豆及其制品、
 
  强制标示
 
  (8种)
 
  奶类及其制品、
 
  树生坚果及其制品、
 
  浓度大于百万分之十亚硫酸盐(以SO2计)
 
  台湾
 
  虾及其制品、蟹及其制品、
 
  (6种)
 
  芒果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
 
  强制标示
 
  奶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
 
  综上所述,每个国家/地区对食品标签中需要标注的过敏原成分的要求是有一定差距的,企业在生产或进出口含有过敏原食品时,须根据各个国家具体规定进行过敏原识别与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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