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危险源很多,存在的形式也较复杂,这在辨识上给我们增加了难度。如果把各种构成危险源的因素,按照其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划分成类别,无疑会给我们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带来方便。
安全科学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1.第一类危险源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于是,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2.第二类危险源
正常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生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故障),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物的故障
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从安全功能的角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物的故障。物的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于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于维修、使用不当,或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造成的。
(2)人的失误
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属于人的失误。人的失误会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系统故障,使屏蔽破坏或失效,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环境因素
人和物存在的环境,即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此外,还可从一些广义的角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例如:
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
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为性、其他。
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也可列出一份问题的提示单,例如:
在平地上滑倒(跌倒);
人员从高处坠落;
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头上空间不足;
与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运有关的危险源;
与装配、试车、操作、维护、改型、修理和拆卸有关的装置、机械的危险源:
车辆危险源,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
火灾和爆炸:
对员工的暴力行为:
可吸人的物质;
可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
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可通过摄入(如通过口腔进入体内)造成伤害的物质:
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
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而造成的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
不适当的热环境,如过热;
照明度;
易滑、不平坦的场地或地面;
不适当的楼梯护栏或手栏;
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二、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分类。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分类可任选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和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共分为六类:
a物理性危险源: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如:脚手架、支撑架强度、刚度不够、厂内机动车辆制动不良、起吊钢丝绳磨损严重。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如:梭矿传动链条无防护罩、洞内爆破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如:电线接头未包扎、化纤服装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产生静电。
(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液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如:手风钻、空压机、通风机工作时发生噪声。
(5)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液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如:手风钻工作时的振动。
(6)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如:核子密度仪、激光导向仪发出的辐射。
(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堆料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如:气割产生的高温颗粒。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其他低温物质);氮、氧气泄漏。
(11)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如:洞内二氧化硅粉尘。
(12)作业环境不良(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其他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
(15)其他物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b化学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如:火工品、瓦斯。
(2)自燃性物质;如:煤。
(3)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有毒液体、有毒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其他有毒物质);如沥青熔化过程中产生毒气。
(4)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腐蚀性液体、腐蚀性固体、其他腐蚀性物质);如:充电液中的硫酸。
(5)其他化学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c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传染病媒介物;
致害动物;
致害植物;
其他生物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d心理、生理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健康状况异常;
从事禁忌作业;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e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失误);
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监护失误;
其他错误;
f其他行为性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
2.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共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电瓶车、矿车或放飞车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和坠落,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指隧道、洞室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拱部、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冒顶片帮。
(12)透水,指矿山、地下隧道、洞室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形成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
(19)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横通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的原因
危险源辨识是对各岗位工种工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对其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进行超前防范的过程。危险源辨识不同于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检查已经出现的危险,排查的目的是为了整改消除隐患。而危险源辨识是为了明确所有可能产生或诱发风险的危害因素,辨识的目的是为了对其进行预先控制。
开展危险源辨识,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开展危险源辨识可以实现风险预控
煤矿生产受水、火、瓦斯、顶板、粉尘五大自然灾害的威胁,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对各系统岗位到底存在什么危险进行预知预处。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就是要组织广大职工通过讨论分析,排出各自岗位和作业环境中有哪些危险源,针对这些危险源,如何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避开危险源、切断危险源、消除危险源,从而达到风险超前防范和预控的目的。
(二)开展危险源辨识可以充分调动职工自主管理安全的积极性
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是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自觉自主地参与安全管理。开展的危险源辨识活动,是先把职工发动起来,让职工结合工作体验,自己分析辨识工作过程中有哪些危险因素,发动职工人人开动脑筋,对自己的工作环境和环节有一个反思和回顾,然后用自己的语言和对安全的理解找出本岗位都有哪些危险源?都在操作的哪些环节出现?通过岗位工种其他职工包括管理人员的相互补充,排出各工种危险源的总汇。在此基础上,再对照煤矿三大规程》一一落实防范措施。这样,职工对在工作中容易遇到哪些危险,就有一个比较清晰的印象,对于再出现这样的危险,应采取什么措施防范,自己也就心中有数了。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是建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
建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立足于从源头上超前预防,通过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危险源的辨识、监测、预警、控制,实现生产过程的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抓住了困扰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从而牢牢掌握煤矿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建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危险源辨识是基础。只有危险源找准了,找全了,事先控制才能更有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很多,每一种方法都有其目的性和应用的范围。下面介绍几种可用于建立体系的危险源辨识方法:
(1)询问、交谈。对于组织的某项工作具有经验的人,往往能指出其工作中的危害。从指出的危害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2)现场观。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可发现存在的危险源。从事现场观察的人员,要求具有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了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
(3)查阅有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4)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5)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6)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7)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风险的对策。
(8)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通过对系统各环节事件的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
(9)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上述几种危险源辨识方法从着入点和分析过程上,都有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所以,组织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一种方法,还不足以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必须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