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同时为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检查评价,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排查的安全隐患采取及时有效整改及处置措施,保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活动,且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含派出机构)报告的制度。
自检内容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一)原辅料存放
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 条件等内容。
2)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3)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四)索证索票
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 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2)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 验检疫证明。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 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 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二)更衣室
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 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四)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五)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六)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 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七)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八)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十一)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3)是否佩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十二)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
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验项目
(一)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
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6)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二)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三)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
(四)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五)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 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六)产品留样情况
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七)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 是否达到要求。
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sc 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 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七、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