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首个配套法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简称新法规或117法规)于9月1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的食品,其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藏企业都需满足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要求,并呈现新特点。
一是整合GMP和HACCP要求。117法规整合了原有良好操作规范(GMP)法规(110法规)内容,并将原仅适用于水产品、水果、低酸罐头等企业的HACCP要求扩大到所有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注册的食品企业,应用GMP和HACCP,形成对生产、加工、包装或储藏食品企业的强制性要求。二是控制风险范围扩大。新法规不仅要求企业控制自然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还要求企业识别、评估和控制食品行业潜规则等人为故意因素引入的风险,HACCP体系需具有食品防护功能。三是控制措施要求更全面。新法规不仅要求针对不同食品工艺进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还要求整合原料、过敏原、召回计划等控制措施,建立全方位控制体系。
海南局提示广大输美食品企业和监管部门:一是新法规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管理体系等方面设定了更具体的要求,企业管理体系面临挑战,达不到美方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同时经营管理成本将增加;二是2015年FSMA还将发布多项配套法规,如食品农产品GAP法规、供应商确认程序、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认可、动物饲料预防控制措施等,将对输美食品企业形成持续压力;三是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输美食品企业的监管,指导企业做好美国FDA按新法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