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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国家认监委
核心提示:公告〔2019〕22号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有关规定,认监委对2012年1月1......
 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公告〔201922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有关规定,认监委对2012113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监委2012年第2号公告)、201287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一)》(认监委2012年第21号公告)、2014724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二)》(认监委2014年第24号公告)、2015717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三)》(认监委2015年第21号公告)、2016428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四)》(认监委2016年第9号公告)、2017129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五)》(认监委2017年第42号公告)、2018612日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增补目录(六)》(认监委2018年第23号公告)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产品类别共46个,共涉及1136种产品。现将修订后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以下称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可受理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同时不再受理未列入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本公告发布前已获得认证且未列入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期满自动失效;证书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可在其产品有效期内使用相应认证标志。

二、认监委2012年第2号公告、2012年第21号公告、2014年第24号公告、2015年第21号公告、2016年第9号公告、2017年第42号公告、2018年第23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国家认监委

2019116

   附件:有机产品认证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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