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后,俄罗斯对食品和膳食补充剂标签的监管主要遵循关税同盟技术法规 TR CU 022/2011《食品标签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时为规范该类食品的生产及销售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俄罗斯膳食补充剂国家注册及上市流通的主要监管部门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局也相继颁发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卫生流行病学条例、测定方法及标签指南文件,如联邦卫生流行病学条例 SanPiN 2.3.2 1290-03 《膳食补充剂的生产和流通管理要求》和方法学指南MUK 2.3.2.721-98.2.3.2.《确定生物活性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
其中TR CU 022/2011是欧亚经济联盟食品标签管理的通用法规,该法规第4章中规定了食品标签中需进行强制标识的项目要求;MUK 2.3.2.721-98.2.3.2.明确了膳食补充剂的定义、分类及确定该类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要求;SanPiN 2.3.2 1290-03规范了膳食补充剂的开发和生产、标识、进口、储存和运输的强制性卫生和流行病学要求。
2.定义及分类
俄罗斯方法学指南MUK 2.3.2.721-98.2.3.2. 《确定生物活性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对膳食补充剂的定义及分类分别作了说明。
定义:具有天然或与天然生物活性物质性能等同的组合物,可直接与食品一起食用或添加到声称富含某种生物活性物质的食品或复合物,或添加到某类特定食品中。
分类:根据功能及组成成分不同,膳食补充剂可分为如下两类:
(1)营养型:用于调节食品的化学来源成分如蛋白质、氨基酸、脂肪、维生素、碳水化合物和膳食纤维等;
(2)辅助型:辅助预防改善人体器官生理范围内的系统功能。
3.标识要求
俄罗斯卫生流行病学指南SanPiN 2.3.2 1290-03对膳食补充剂的标签要求作了具体系统的规定。
3.1强制性标识要求
SanPiN 2.3.2 1290-03中第4部分“预包装膳食补充剂的标签信息要求”中明确指出,该类产品的标签信息必须符合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且需以醒目的方式进行标识。其中必须强制标识的项目如下:
(1)名称,需标明“膳食补充剂”;
(2)配料表(按重量或百分比大小降序排列);
(3)适用范围;
(4)净重或体积;
(5)禁忌信息;
(6)服用建议;
(7)营养成分表;
(8)剂量信息;
(9)注明:膳食补充剂不是药物;
(10)生产日期、保质期;
(11)储存条件;
(12)执行标准;
(13)国家注册信息,包括注册编号和签发日期;
(14)制造商信息:地址,名称及授权接受消费者投诉的地址和电话;
(15)关税同盟统一流通标识(ЕАС)。
3.2 其他标识要求
SanPiN 2.3.2 1290-03还规定了膳食补充剂标识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产品若有独立包装,需在标签中标明包装数量;若产品有商标,可在标签中进行标识;可在标签中说明服用该产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可标明特殊的销售条件和警告标示语言;禁止在产品名称或标签信息中使用“环保产品”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