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瓶包装产品因重复使用,无法在瓶身上印刷信息,而瓶盖由于面积过小,无法标示完整的营养信息。建议对这类产品,可根据产品的外观、工艺等不同,选用以下方式标注营养标签:在外包装箱上标示营养标签、包装箱内提供营养标签、挂吊牌或瓶身加贴营养标签等,以便向消费者提供营养信息。
2.营养成分表中NRV%列是否可以只标数值、省略“%”?
GB 28050标准附录B中给出的6种格式为企业标注营养标签的基本格式。企业在版式设计时可进行适当调整,其目的是直观,方便消费者查看。
关于营养成分表中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数(NRV%)列标示的内容,可标示X%,也可在表头已经标示NRV%的情况下,在表内仅标示数值X,以不影响消费者的理解为宜。
3.糖醇的能量折算系数应按照多少进行计算?
糖醇是指酮基或醛基被置换成羟基的糖类衍生物的总称,属于碳水化合物的一种。我国相关国家标准中尚未规定糖醇的能量系数。为科学计算能量,建议参照欧盟的相关规定,赤藓糖醇能量系数为0kJ/g,其他糖醇的能量系数为10kJ/g。
4.营养成分表中NRV%的修约间隔是否必须为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按照GB 28050执行。该标准附录A.2中规定,NRV%的修约间隔为1。
5.当产品中脂肪或蛋白质实际含量小于“0”界限值时,营养成分表中应标示“0”还是“0.0”?
“0”界限值是指当能量或某一营养成分含量小于该界限值时,基本不具有实际营养意义,而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上有较大风险,因此应标示为“0”。企业标注“0”或“0.0”均不会影响消费者的正确理解。但为直观和统一起见,建议以“0”标示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