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的定义
对保藏的各类微生物菌种,在接收和保藏过程中,为保证菌种质量而对鉴定结果进行的核查。包括对菌种活性、纯度、稳定性等的检测,以及采用最新分类学观点对分类地位发生变化的菌种的重新鉴定。
(二)复核菌株的基本信息
复核记录应标明所复核菌株的以下基本信息:保藏中心名称、保藏方式、菌株保藏编号、菌株名称(原定名)、复核日期、复核内容及结果(所进行的实验项目及各项实验结果)、复核结论、复核人员姓名、中心负责人签字以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有关内容。
(三)存活性检测
微生物菌株复核时有必要进行存活性检测。该项检测应将采用不同保藏方法保存的培养物接种于适当的培养基,在合适的条件下培养,检查其保藏后的生长情况,确定适用的长期保藏技术方法。
(四)纯度检测
微生物菌种复核时必须进行纯度检测。规定以下两种检测方法同时进行。
1.显微镜观察
全部的细胞个体形态相似,染色反应一致或与原纯菌的描述一致。
2.培养并确认
将培养物制成悬液,重新倾注平板,或平板划线培养后,所形成的全部菌落形态一致或相似。
(五)复核鉴定
1.细菌的复核鉴定
针对具体类群,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有代表性、鉴别性的特征特性进行复核鉴定。
(1)显微形态观察
如细胞形状、鞭毛、芽孢以及放线菌的菌丝、孢子丝和孢子的观察;革兰氏染色和抗酸染色反应等。
(2)培养特性
水溶性色素和非水溶性色素的观察,其他特定培养基上特征的观察。
(3)细胞化学组分分析
对于放线菌和部分高G+C含量革兰氏阳性细菌应对细胞壁化学组分进行必要的分析。
必要时进行序列测定。
2.酵母菌的复核鉴定
对于多数常用或常见的酵母菌,可依据表型信息对鉴定结果的正确性进行核查。
(1)培养特性
菌落质地、颜色、高度、生长速度、对温度的适应范围等。
(2)显微形态观察
如细胞大小和形态、无性繁殖方式、假菌丝形成与否;有性生殖方式、子囊孢子或担孢子的形态特征。
(3)生理生化特征
可采用商业化的生化鉴定系统,或通过手工配制生理生化特性鉴定培养基,检测菌种的生理生化特性。
必要时进行序列测定。当需复核的菌种缺少序列测定数据时,应将测定26S rDNA D1/D2和ITS区的碱基序列作为复核鉴定的内容之一。
3.霉菌的复核鉴定
霉菌的复核鉴定主要依据不同分类群的培养特征和显微形态特征。
(1)培养特性
菌落(菌丛)质地、颜色、菌落反面的颜色、生长速度、气生菌丝高度、对温度的适应范围、色素的产生情况。
(2)营养体细胞的构造
显微镜观察营养体细胞的构造。
(3)无性生殖或(和)有性生殖特征
显微镜观察无性生殖或(和)有性生殖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