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毒品和易燃易爆品应有符合要求的保存场地,有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或监控设备。有专人管理,有领用批准与登记手续。毒品使用应有监督措施。
(1)为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对毒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既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能防患于未然。危险品应有专人管理,并制定危险品管理程序。危险品包括各种易燃易爆及剧毒的化学试剂和氢气等。
(2)危险品进货必须严格检验,凡物品名称、型号、标识类别、性质、有效期以及进货渠道不清楚、不明确、不合格的,严禁进入检测室。失效或变质、不合格的危险品不得使用。危险品购人后按其类别和性质分别存放。各种易燃化学试剂应与氧化物试剂分别储存;过氧化氢应放置冰箱或阴暗干燥处保存;强酸类试剂也应与氨水分开保管;剧毒物品要存于保险柜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禁止将各种危险品存放在接近电热器及电源开关附近,易燃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通风柜中。气体钢瓶始终应保持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其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阀门应旋紧不漏气,防护罩应牢固,防止撞击和过力振动。检测室不应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化学试剂检测室内最多不得存放超过7天的存储量。各种废气、废油、废试剂残渣不得投入下水道或任意乱倒。对危险品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