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通过有效的管理防止潜在的异物污染产品,或通过有效的检测装置将含有异物的产品剔除,以确保产品安全,并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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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潜在的或已存在的可能会污染到本公司产品的异物的控制;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制造部、事业发展部、维修部、质量管理部、S.SSE部、新产品开发部及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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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件
GB/T 19001-2000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QCMS QPE 7.5-02 Extraneous Matter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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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异物指在产品设计开发时没有将其列入产品的一部分却实际含有了的任何物质,甚至包括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原物料本身。举例如下:金属、玻璃、石头、头发、塑料、甚至原料本身所附有的物质(例如坚果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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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5.1 HACCP小组负责潜在的异物源的评估。
5.2 质量管理部和制造部共同负责终端金属检测器的验证。
5.3 事业发展部、维修部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避免异物源的存在,及防止异物污染产品;并负责相关异物控制措施的落实。维修部负责金属检测器的校正、维修、维护。
5.4 制造部负责相关异物控制措施的执行。
5.5 新产品开发部对潜在的异物源的评估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5.6 采购部配合质量管理部、新产品开发部实施供应商审核;当异物源涉及供应商时确保供应商及时启动并有效落实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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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6.1 异物源的评估、控制
6.1.1 异物源的评估
HACCP小组具体负责异物源的评估;具体执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及《工厂HACCP计划》
6.1.2 异物源的控制
6.1.2.1 原物料的采购只能从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进行,且现有供应商须定期审核。相关内容参见《采购控制程序》、《供方管理控制程序》
6.1.2.2 作为公司产品大料的面粉、糖、油、水均须经过过筛/过滤后方可使用;为进一步控制散装面粉、散装油、砂糖、各种小料、回料粉、回用面粉的品质,防止异物污染产品,执行《原物料厂内预处理方法》
6.1.2.3 事业发展部、维修部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对潜在的异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避免异物源的存在。某些本身就是异物源的设备应尽量避免使用(例如:玻璃测量仪器,木托盘等等)。相关内容参见《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控制程序》
6.1.2.4 工厂/车间环境、人员卫生状况须满足GMP要求。相关内容参见《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良好加工操作规范》、《虫害控制程序》
6.1.2.5 为确保公司产品安全、有效剔除金属异物,以防止污染产品,执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及《金属探测器使用指导》
6.1.2.6 公司积极鼓励员工发现异物,实施《关于员工发现异物的奖励制度》
6.1.2.7 跟进/纠正措施
6.1.2.8 当异物被发现时应进行跟进并采取纠正措施,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1.2.9 制造部执行“开班检查”,发现异物隐患后,及时去除。
6.2 厂内异物控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