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基质的不同,GB 29921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11类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5种致病菌限量做出了规定。
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标准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本标准在实施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使其产品符合GB 29921标准要求;二是对标准涵盖的其他食源性致病菌,或未制定致病菌限量值的食品类别,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的微生物污染达到尽可能低的水平;三是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食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降低食品中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GB 29921适用于预包装食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范围内具有统一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本标准不适用散装食品的致病菌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