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食品  烟台  周黑  海产品  黑窝点  黑作坊  奶粉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测应用 » 食品生产管理 » 质量管理 » 正文

不同单元是否可以共用生产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0
核心提示:不同单元是否可以共用生产线?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海浦力膜制剂辅料有限公司拟共线生产药用辅料及复配被膜剂的请示》(金市监注〔2018〕3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药用辅料共用生产场所及设施。共用场所及设施生产条件应同时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26687-2011《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应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 检测应用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检测应用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