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对检测报告的通用要求
报告中需要包含的信息:
a) 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c)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
或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d) 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
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
f) 所用方法的识别;
g) 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h)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
样日期;
i)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j) 报告的发布日期;
k)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
抽样方法;
l) 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m) 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n) 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o) 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p) 当结果来自于外部提供者时,清晰标识
2
新准则对检测报告的特殊要求
检测报告需要包含的特殊要求包括:
a) 特定的检测条件信息,如环境条件;
b) 相关时,与要求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
c) 适用时,在下列情况下,带有与被测量相同单位的测量不确定度或被测
量相对形式的测量不确定度(如百分比):
——测量不确定度与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
——客户有要求时;
——测量不确定度影响到与规范限量的符合性时。
d) 适当时,意见和解释;
e) 特定方法、法定管理机构或客户要求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