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保健品  周黑  海产品  奶粉  烟台  黑作坊  黑窝点  食品  小龙虾  葡萄酒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测应用 » 食品生产管理 » 质量管理 » 正文

食药监总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不能治疗疾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1  来源:中国网

       1月23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食注册司稽查专员张晋京表示,春节临近,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食品。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曾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对象涵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覆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所有环节。

 

“去年底,共检查了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涉案金额3.6亿元,罚没金额1.8亿元。”张晋京介绍。

 

此外,张晋京表示,春节临近,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要认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官网查询确认相关产品的信息;同时应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消费者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张晋京提示,“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 检测应用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检测应用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