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鲜品发货应使用制冷效果达标的冷藏车,确保运输途中温度控制在0℃~4℃。
(二)冷藏车的制冷性能与制冷机组须达到能够满足鲜品运输途中温度控制需要。各子(分)公司物流科(包括第三方物流)要确保运输途中产品质量安全,车辆到达目的地后,预冷产品中心温度必须控制在0℃~4℃。
(三)在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当外界环境温度≤7℃时,各子(分)公司使用保温车运输鲜品时,需得到品管科批准。品管科负责人须检查所用车辆的保温性能,确保车辆保温性能能达到运载冷鲜产品的温度控制要求,方可批准放行,必要时采取加冰降温的防护措施。
(四)热鲜产品运输要选择符合热鲜产品特性的车辆运输,要求必须用制冷效果好的冷藏车运输,同时必须吊挂发货,如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客户确认的要求操作。热鲜产品的生产要求、运输要求、温度要求及品管科的控制方案等相关资料须提交到集团生鲜品管部备案。
(五)在东北区域,当外界环境温度≤-10℃时,各子(分)公司在鲜品运输时必须使用性能良好的保温车发货,品管科负责人要检查所用车辆的保温性能,确保车辆保温性能能符合运载冷鲜产品的温度控制要求,方可批准放行,必要时可采取加保温层(板)保温的防护措施。
二、冻品运输车辆要求:
(一)汽车要求:
1、当外界环境温度达到20℃以上时,包括到达目的地的环境温度达到20℃以上,须使用制冷性能好的冷藏车并打冷发货,禁止用敞篷车或棉被车发货。
2、当外界环境温度≤15℃,包括到达目的地的环境温度≤15℃,可用保温性能好的保温车运输,禁止用敞篷车或棉被车发货。
3、当外界环境温度≤10℃包括到达目的地的环境温度≤10℃,可用保温性能一般及零担保温车运输,禁止用敞篷车或棉被车发货。
4、在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对于冻品的短途(6小时以内或300公里以内能到达目的地的)运输,各子(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运输车辆,需要得到品管科批准,同时必须确保产品质量。冻品在到达目的地后中心温度必须控制在-12℃以下,且不得有解冻现象。
(二)火车要求:
1:用火车皮发货时优先选择有制冷能力的车皮,发货地、到达地或途 经地的环境温度在20℃以上必须选择有制冷能力的车皮。发货前车辆必须先制冷,车厢温度达到≤18℃以下方可装货,在运载行驶过程中车厢温度必须保持在-15℃以下,且只能用于冻品的发货。
2:非制冷车皮发货前必须提前90分钟装冰,当车厢内温度降到≤18 ℃以下时方可发货,在运载行驶过程中车厢温度必须保持在≤-10℃以下,长途运输的须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中途加冰的要求及质量保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