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及其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汇总表
违法违规行为 | 法律法规规定 | 除调查笔录外的取证要求 | 可适用罚则 |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五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产地认定证书、认证证书、产品包装及标志图片及实物、标志使用记录 | 《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获证企业及其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 | 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 |
擅自扩大标志使用范围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产地认定证书、认证证书、产品包装及标志图片及实物、标志使用记录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逾期使用认证标志范围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认证证书、产品包装及标志图片及实物、标志使用记录 |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