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露事故,一时之间大家谈“核”色变,人心惶惶。随之,“碘盐防辐射”等传言以“核裂变”的速度传至全国。
相关新闻事件
日本食品多次检出放射性物质
1
2015年3月
香港检出日本进口茶叶包样本含微量辐射。
2
2016年3月11日
日本从野猪肉和鹿肉中检出放射性铯超标。
3
2016年5月11日
位于日本东京北部的枥木县1所小学的校餐11日被检出放射性铯超标,其中竹笋的放射性铯超标1倍以上。
4
2017年6月3日
福建机场查获一件放射性剂量严重超标的“养生物件”,该物购自日本,经检测,发现该金属器皿内装有大量含天然核素232Th的放射性颗粒,容器外表的辐射剂量率达到本底值的33倍。
我国相关标准介绍
那么,在紧急或事故发生情况下,我们如何保障食品中放射性安全?
首先,介绍下我国对于放射性限量的几个标准:
表1:我国对于放射性限量的相关标准
放射性核素按来源分可分为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工放射性核素;按辐射类型主要分α、β、 γ放射性核素三类。
天然放射性核素指天然存在的放射性核素,主要包括3个天然放射系成员核素(以238U为首的铀系、以232Th为首的钍系和以235U位首的锕铀系)及单生放射性核素(如87Rb、40K等),正常条件下导致人类天然本底辐射,人类的生成活动可使天然本底水平增高。
人工放射性核素指人工制造的放射性核素,主要包括裂变产物、中子活化产物和超铀放射性核素。
从上表可知,国标中有3个是专门对饮用水中放射性核素最大残留量做的规定,而GB 18871-2002是适用于紧急情况下重要的人工放射性核素食品和饮用水中通用行动水平和适用情况(见表1),GB 14882-1994是适用于正常情况下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的限制(见表2)。
表2:GB 18871-2002对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的规定
表3:GB 14882-1994对食品中人工放射性核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