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标法的优点:①在色谱柱不超载的范围内,定量结果与进样量重复性无关;②只要被测物质和内标物出峰,且能完全分离就可定量,与其他组分无关;能避免实验前处理操作中的目标成分丢失造成的定量不准确。
缺点:每次做样需要加入内标,且内标物要求与样本成分不干扰,不反应,但要有相同或相似的理化性质
内标物的选择原则
对于内标法定量分析来说,内标物的选择是及其重要的。它必须满足如下的条件:
1.内标物与被分析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要相似(如:沸点、极性、化学结构等);
2.内标物应是该试样中不存在的纯物质;
3.它必须完全溶于被测样品(或溶剂)中,且不与被测样品起化学反应;并与试样中各组分的色谱峰能完全分离;
4.能加入内标物的量应接近于被测组分;
在使用内标法定量时,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内标和被测组分的峰高或峰面积的比值?
影响内标和被测组分峰高或峰面积比值的因素主要有化学方面的、仪器方面的。
化学方面的因素包括:
1、内标物在样品里混合不好;
2、内标物和样品组分之间发生反应,
3、内标物纯度可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