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郊区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20日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郊区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20日